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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活·人·家LOHAS家居设计原创大赛 2008-6-27 13:43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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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活•人•家——2008 LOHAS家居设计原创大赛

评选标准:

1. 人性化功能设计:作品照片内容设计人性化,对家居舒适度、使用功能有深刻理解。

2. 内容设计新颖,时尚。且是原创作品。

3. 构图内容表现人与家居充分结合的理念。能够充分彰显“乐活”享受生活、愉悦自我的精神。

4. 风格协调设计:风格的搭配把握及创新,兼有文化内涵与时代精神。

5. 阐述理念与作品的统一性

评选方式:

1. 入围作品评选:

 采取网友线上投票及大赛专家评委会共同评审得出。

 网友为其“专业精神”、“娱乐精神”投票,每次投票只能选择一项。

 作品得分=网上投票(50%)+专家评选(50%)

2. 年终总决选评选:

 月入围的20幅作品参加当月(或下月)城市巡展,并在巡展现场接受投票。

 作品得分=巡展票数(50%)+专家评选(50%)

作品征集范围:

拍摄作品需体现“人与家居完美结合”,并附照片说明。作者需根据照片内容阐述对LOHAS在家居领域独特的时尚见解,具备潮流敏感度,善于发现并能用镜头捕捉生活中的细节,同时展现“乐活”精神的家居类室内设计摄影作品。

参赛方式:

1. 网上提交

参赛者可直接登陆“瑞丽女性网”www.rayli.com.cn/lohas 进入大赛评比系统提交作品。同时还可通过龙发装饰网站首页和SINA家居频道首页的活动链接,进入瑞丽女性网大赛评比系统。建议作者保留原始图片,以便作品入围后能提供原始尺寸的大图。

2. 邮寄

参赛者通过邮递方式提交作品,需将作品光盘妥善包装,以避免在邮递过程中损坏。信封外请注明LOHAS家居设计大赛作品,光盘盘面请注名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。光盘内除作品外需另附作品阐述说明文档。邮寄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。

邮寄地址:《瑞丽家居设计》市场部,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大厦10层,100005

3. 咨询电话:

010-85119800/010-65286969 转 348/010-65286969 转 240

参赛资格:

1. 家居设计与装饰爱好者

2. 国内职业设计师、建筑师等相关设计人员

3. 国外设计师(须提交在国内的设计作品)

4. 大专院校设计相关专业师生

参赛需知:

1. 所提交作品需为真实场景拍摄照片。所有平面、3D效果图均视为无效作品。

2. 作品照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,以确保大赛公正性,否则取消参赛资格。

3. 参赛者一旦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作品,即表示同意以下约定:

1).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拍摄者,参赛者无稿酬;拍摄者授予大赛组委会以下权利:

A.使用各种媒体和传播途径(报纸、电视、录像、展览等)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、发布的权利;

B.对参赛者的拍摄作品有长期使用的权利。

2).参赛者不得以侵犯版权为由做出任何损害大赛组委会名誉的行为。

4. 所有参赛作品将由大赛组委会收藏,所有作品不予退还,请自留备份。

 注意事项:

1. 通过网络提交作品的参赛者,必须如实、清楚地填写网页报名信息;通过邮递提交作品的参赛者,需在附件中注明本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。为方便联系,请参赛者务必填写经常使用的电话、手机号或常用电子邮件地址。

2. 每次只能上传10幅作品,年终总决选每个级别奖项参赛者只能有1幅作品获奖。

3. 参赛作品照片为大小不能超过500K的JPEG 格式图像,作者应保留原始作品,便于入围后向您索取原始大尺寸作品。

4. 参赛作品将在大赛评比系统中接受社会公众投票。违背公平、公正原则,恶意刷票者,一经发现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

5. 月入围作品需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作品照片(不低于3000*3000像素)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。

6. 严禁抄袭剽窃,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,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,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

7. 参赛作品照片必须保证其未在其它平面、电视、网络媒体和比赛中公开发表。

8. 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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